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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住房公积金 兵团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区,为了解决农民工和其他参保人员的住房问题,建立的一种公共福利制度。根据该制度,参保人员每月按一定比例缴纳工资的一部分作为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维修、装饰住房等相关费用。
贷款政策- 利率调整: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个百分点。
异地贷款: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发放首笔兵团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业务模式的推出,有效减轻了兵团缴存职工在博州购房的资金压力。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租赁自住住房:兵团范围内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离休、退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的。
违规提取- 治理违规提取: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作出界定,并明确治理方式。
防范套取行为:防范住房公积金套取行为,维护提取管理秩序,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安全稳健运行。
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原兵团电视台大楼)一楼办事服务大厅。
电话:9。
以上信息均基于搜索结果,具体政策和操作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联系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